由Maria Shriver倡导的一份新的特别报告被称为施莱佛报告
引起了人们对性别平等的关注。
这本新出版的书强调了男女之间的不平等,其中一个明显的热点就是女性的薪酬。
“我们需要停止相信性别平等的神话。这还不是现实。今天,女性占美国劳动力的一半,但职业女性的平均收入仅为男性的77%。但除非女性和男性都表示这是不可接受的,否则情况不会改变。男人必须要求他们的妻子、女儿、母亲和姐妹挣得更多,与他们的资格相称,而不是与性别相称。”
我们这些已经工作多年的人,很难理解为什么这个问题似乎没有消失——尽管2009年立法签署成为法律。
的2009年莉莉·莱德贝特公平薪酬法案由奥巴马总统于2009年1月签署成为法律。
《国会法案》修正了1964年的《民权法案》,该法案规定了提起涉及薪酬歧视的同工同酬诉讼的诉讼时效。
莉莉·莱德贝特(Lilly Ledbetter)曾在阿拉巴马州固特异(Goodyear)的一家商店担任主管,1998年首次提起工资歧视投诉。
法院发现诉讼时效使索赔无效,因为莱德贝特在提起诉讼之前已经为固特异工作了20年。
奥巴马总统在签署法案时表示:
“莉莉·莱德贝特工作勤奋,她在工作中出色地工作了近20年,直到她发现做同样的工作,她的薪水比男同事还低。在她的职业生涯中,她损失了超过20万美元的工资,以及更多的养老金和社会保障福利。她至今仍能感受到损失。”
新法律将允许员工起诉薪酬歧视,不受180/300天的时间限制。
新法律将要求雇主确保他们的薪酬做法不存在歧视。
准确记录工资和工资增长是该法案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。
法律规定,非法雇佣行为发生在以下情况:
- 采取歧视性赔偿决定或者其他做法的;
- 个人成为决策或实践的主体;
- 个人受到决定或做法适用的影响,包括每次支付赔偿。
法律对雇主的意义:
- 雇主需要修改他们的记录保留政策,并开始无限期保留涉及薪酬决定的记录。
- 即使退休了,只要拿到退休金,也可以回来工作。
- 鼓励雇主审查现行政策,以确保薪酬决定以非歧视的方式做出。
- 该法律为提起工资歧视诉讼设定了一个滚动的时间框架。
- 这意味着,每当员工收到基于雇主歧视性决定的薪酬支票时,生物钟就会更新。
- 这对雇主来说显然是一件大事,对法律的解释以及它对每个组织的意义都需要考虑。
一定要咨询你的人力资源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,了解你的组织需要采取的具体步骤。
如果你想阅读整个报告,你可以点击这个链接-施赖弗报告:一个女性的国家从悬崖边缘回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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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薪酬方面,贵公司是如何解决性别平等问题的?